最近越来越多的人选择“网上实名举报”,特别最近有一些女士在网上手持身份证举报自己的丈夫、男友出轨,举报自己的亲属有收受贿赂的违法行为,举报自己的前婆婆、前公公等……
翠花在这里和大家探讨一下这种情况的形成是为何?
第一、网络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,虽然未必每一个网络举报者的举报事项都能受到关注,都能冲上热搜,但是只要能够引起足够多的关注,那么他/她所举报的事项必将得到优先的调查和快速的回应。
而且,这种调查和回应并非某一个部门去进行,有时候甚至是多级别的联动、跨部门的合作,这种行为的效果颇有旧时候“上达天听”的影响力,基层即便想不作为也是不行的。
作为个人来说,很难有这样的影响力,而借助网络就可以很快达成。
与诉讼相比较来说,并非每一个事项都是可诉事项,比如男友出轨就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,双方并未形成法定的婚姻关系,在恋爱期间的背叛虽然道德上应当谴责,但并不是法律能够去调整的事项。
第二、网络举报能够快速反映,效率就是一切,有些比较紧急的事项如果走正规的维权渠道,因为程序性或其他复杂的原因,往往很久都难以解决。
而冲上热搜的事项因着我们国家的政策是要“回应社会关切”,要求地方政府、各级部门注重社会舆论的引导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大方向,那么这种事项如果得到妥善解决或者回应的话是非常快速的,远比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时间成本更低。
因为,舆论是会发酵的,如果不及时进行回应和调查,有时候影响一旦扩大就不好了,有时候反应过慢还可能被一些不好的势力所利用。
第三、除却时间成本,网络举报是资金成本最低的。只要拿着身份证去录个视频,发几个照片就可以了,现实中通过诉讼维权要请律师、交诉讼费、先行垫付各种费用,漫长的诉讼周期和资金压力让当事人非常头痛,甚至有一种说法是“没有钱不要打官司”。当然,司法机关也提供一些法律援助项目,解决部分群体的现实问题。
那么,网络举报有没有风险呢?答案:当然有!
首先,就是举报的事项是否属实的问题。没有确实证据的事情,不建议去举报,这种情况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,由于网络的传播范围比较广,造成他人名誉受损、造成他人经济上的损失,虚假举报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虚假的、不准确的举报如果导致了比较严重的后果,还可能引发一些刑事风险,如侮辱罪、寻衅滋事罪等等。
其次,网络举报还可能引发非法律风险。比如刺激被举报者打击报复、比如举报后发现举报时太不理性反而导致自己受到牵连,社会评价降低等等。
最后,网络举报也要看举报的是什么事项,举报者常常怀着一种“我就是豁出去了”的心态。
现实中有的人是比较钻牛角尖的,一定要多注意凡事不要想得太极端。
对于有些事情,看待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果也不同,自己的感受和他人的感受不一定等同。好事者把举报顶上热搜到底是出于同情?出于吃瓜的心态?也很难得知。
讽刺的是,尽管网上举报的事情能够冲上热搜,尽管大家都说“互联网是有记忆的”,但是对一些不那么吸引大众眼光的事情来说,好像从未存在过,即便存在过,也很快被遗忘,让人有种痴情“错付了”的感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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